根据国家标准《煤质量分级技术规范》(GB/T 5218-2008),对煤质低位发热量的测定,公差为±10Kcal/kg。
其中,对单煤质测定的结果,公差按以下的要求定:当煤质低位发热量Kcal/kg小于3000Kcal/kg时,公差为±10Kcal/kg;当煤质低位发热量Kcal/kg大于等于3000Kcal/kg时,公差为±0.3%。 拓展知识:低位发热量表示的是煤中碳、氢,氧、氮等组分按一定压力下发生的化学反应所释放出的热量数。低位发热量的确定,是煤炭检验中最常见的检测项目,也是衡量煤炭质量水平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