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以任何形式在学生初中学业结束前提前招录学生,严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与考生签订提前录取协议;
2.2.严禁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降低分数线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3.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4.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等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5.严禁招收未参加2021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6.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7.严禁普通高中学校的中外合作课程班以及其他国际课程班学生转到本校普通班;
8.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9.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一、严禁抢超新课教学进度。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严禁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
二、严禁挤占挪用课程课时。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
三、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坚持教考一致。
四、严禁超标布置课后作业。教师要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五、严禁违规组织变相补课。严禁占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自习。
六、严禁挤占休息睡眠时间。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七、严禁组织学校、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教材。严禁利用在校园内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八、严禁校外机构违规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九、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入校。
十、严禁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