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编号: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 年 月 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为加强对仓库贮存产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产品入库: 2.1 产品(包括采购产品、半成品、产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需要进行检验的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只有经检验和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 2.2 只需以观察方式进行验收的产品,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包装、标识、随机文件、数量。验收时,验收人应对照采购文件或生产部门提供的入库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应建立和保持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叫质量管理部门保存。 2.
3 入库产品的检验内容,执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2.
4 经检验、验收的合格品,由交货人、仓库验收人和检验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建帐、建卡,安排贮存。 对于生产急需的采购产品,也必须经检验和验收合格,方可交给生产部门。 2.
5 对于入库验收和检验中查出的不合格品,应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于暂存的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并予以标识。 2.
6 仓库在建帐后,应及时将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 3 贮存管理: 3.1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库存物资及时建帐、建卡,日结日清,并做到帐物卡相符。 3.2 产品贮存环境应有防锈、防尘、防潮、防水、防火、防磨损、防爆等措施,以确保产品不损坏、不变质、不丢失。 3.3 对库存产品应按类别、性质、形状和规格分别摆放,摆放整齐,尽量做到过目知数。 摆放时要注意:重不压轻,大不压小,木不压纸,箭头向上。 焊接材料应离地离墙30厘米贮存。 对于类别、性质、形状和规格相同但采购日期或供方不同的产品。也应按要求分别存放,并应做到先进先出。 应以适当的方式对库存产品进行标识,以防止产品的混淆和误发。 贮存中,应保护好产品原有的包装和标识,标识不清的予以纠正,没有标识的建立标识。 3.4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和其他有特殊贮存要求的产品,应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存放。 4产品出库: 4.1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接到有领料人或提货人和有授权人员签字的领料凭证或提货凭证方可予以发货。 4.2 发货时,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对照发货凭证,以防错发。 4.3 发货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帐,确保做到日结日清。 5 仓库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要求,会同公司财务,定期对库存产品进行盘店,对盘点结果,应向总经理写出书面报告。如果发生盘盈亏的情况,还应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编制: 批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