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国家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国家特殊津贴在1990-1995年是每月发放100元;1995-2000年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2001-2006年变为一次性发放10000元;2007年起又提高为20000元;国家自2009年1月1日起将1990年至1994年获得津贴人员每月100元标准调高至每月600元。
目前是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事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