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充电桩均分峰谷用电时间,白天8:00至21:00为峰电,晚上21:00至次日8:00为谷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执行0.66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20-35千伏以下的执行0.661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换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充电服务则按电度收取。
民用充电桩均分峰谷用电时间,白天8:00至21:00为峰电,晚上21:00至次日8:00为谷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执行0.66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20-35千伏以下的执行0.661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换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充电服务则按电度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