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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公共建筑判定标准(公共建筑怎么界定)

一类公共建筑判定标准(公共建筑怎么界定)

更新时间:2024-05-01 00:48:14

一类公共建筑判定标准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等级来划分:一共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二、根据耐火性能来划分:可以分为四个等级,从强到弱,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次之二级、三级,最后是四级。大部分建筑的耐火性能都在三级以上,只有一些临时的或者次要的建筑耐火性能为四级。

三、根据建筑的耐久性能来划分:四级的耐久性能在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建筑,三级的耐久性能为25~50年,适用于次重要建筑,二级的耐久性能为50~100年,适用于普通建筑,一级的耐久性能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高层建筑和重要建筑。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划分标准为: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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