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妾灭妻在古代是重罪,因朝代不同,处罚也不同,不过最轻也是充军发配。之所以是这样,都是因为封建礼教决定的,古代三纲五常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
一方面要求,臣子、儿子、妻子得绝对的服从君主、父亲、丈夫,但这不是单向关系,反过来作为君主、父亲、丈夫,也得有相应的担当。所以同时也要对妻子负责任。
因此,对于不重视自己妻子,反过来害自己妻子的现象,封建君主是不能允许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的基础,必须严厉打击。
宠妾灭妻在古代是重罪,因朝代不同,处罚也不同,不过最轻也是充军发配。之所以是这样,都是因为封建礼教决定的,古代三纲五常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
一方面要求,臣子、儿子、妻子得绝对的服从君主、父亲、丈夫,但这不是单向关系,反过来作为君主、父亲、丈夫,也得有相应的担当。所以同时也要对妻子负责任。
因此,对于不重视自己妻子,反过来害自己妻子的现象,封建君主是不能允许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的基础,必须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