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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考核实施方案(差异化考核操作方法)

差异化考核实施方案(差异化考核操作方法)

更新时间:2024-04-30 04:28:16

差异化考核实施方案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基础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10分,绩40分,廉10分。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一定的绩效加分、减分。

  (一)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体表现为:

  1.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各类政治学习,无故不参加 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 扣0.5 ; 不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等一次扣0.5分;不遵守会风会纪,一次扣1分;不能正确理解、执行学校党委的决定,每次扣2分。

  2.全局观念:以大局为重,并能摆正学校、科室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无故不参加例会、升旗仪式, 每缺勤一次扣1分;不善于处理矛盾,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经查属实扣4分; 不顾全大局,为局部利益损害学校利益和学校形象扣除4分。

  3.团结协作:心胸宽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注重民族团结,善于与人合作共事,补台意识强。有违反民族团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工作当中不配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5分;对科室工作人员不团结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负责人酌情扣1-5分。

  4.师德师风:讲究文明,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勤奋敬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三育人”意识不强,言语粗鲁,无故伤人自尊和影响师德形象的扣0.5-2分;有违纪违法和从事兼职或第二职业的扣5分;对待学生或学生家长态度不好的每次扣0.5-2分; 因责任感不强、纪律观念差耽误学校工作 的扣5分 。

  5、政治纪律:违反自治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出现《规定》第三条所列任何行为的,扣20分。

  (二)能:能20分,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具体表现为:

  1.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科学制订工作目标并有效实施,有担当管理工作所必要的一般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扣4分;管理程序不规范,本职工作不能很好完成的扣0.5-3分;因管理问题和业务能力不强出现差错和失误的扣0.5-3分。

  2.工作思路: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对科室工作有计划,并且思路清晰, 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工作思路,年初或学期开始有工作计划,年终或学期结束有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欠科学,总结欠全面扣1-2分;起草的报告,方案有失误,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扣0.5-2分;观念陈旧,工作一成不变,没有创新的扣0.5-2分。

  3.执行力:坚决贯彻学校党委决定,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完成各项任务;对突发事件,能抓住关键,做出迅速判断,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理。因 执行 学校党委决定 不力而影响工作的 扣1-4分;组织实施的活动出现失误或差错的扣相关责任人0.5-3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 的 扣1-4分。

  4.协调力: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较好地处理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能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不能很好的协调关系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工作造成延误和阻力的扣0.5-3分;

  5.指导力:主动帮助下级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引导所在科室集体取得成果。没有帮助下级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能力的扣0.5-2分;不能引导带领所在科室集体团结协作完成任务的扣0.5-2分。

  (三)勤:10分,主要考核工作纪律和敬业精神。

  具体包括:

  1.工作纪律: 模范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及其他 规章制度。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2分;教职工大会及大型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不履行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登记制度,一次扣2分;在工作中有不坚持原则的扣0.5分;没有严格 落实学校值班规定,值班时间不到岗、脱岗、不作为,或在值班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给学校造成损失,按情况轻重酌情扣2—5分。

  2.工作态度:工作踏实、勤恳、负责,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在工作中有敷衍了事的每次扣0.5分,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0.5分;责任心不强,出现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况扣0.5-3分;上班时间酗酒、打牌、吵闹、干私活等,每次扣1-4分;遇事推委、不配合他人工作、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的每次扣2-5分。

  (四)绩:40分。主要考核工作绩效 。

  具体包括:

  1.工作数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不服从校党委工作安排的一次扣1—5分;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 分。

  2.工作质量:正确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并对学校交办的工作完成细致、准确。在本职工作中有失职失察,发生责任事故的,视情况扣1-5分;在本职工作中无故或操作不当造成学校财物浪费或损坏的每次扣1-3分;因个人或科室工作出现差错,受到上级批评的扣5分;科室工作及下属工作受到学生投诉经查属实的扣1-3分。

  3.工作效率: 讲究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速度快、质量高、效果好。工作中有延误或失误的,视情况扣1-5分;报送材料被地委、行署、地区局或其他相关单位催报一次的直接责任人扣1分;学校规定要上交的材料没及时完成每次扣0.5分;出现材料错误的每次扣1分。

  4.工作成果: 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主管或分管的各项工作 能按计划、按指示完成任务和目标,并富有成果,得到学校和教职工的认可,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受到好评。没有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影响学校各项考核评比的,每个项目考核扣10分,每个子项扣5分 ;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当,造成不好影响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1—5分 。

  (五)廉:10分,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

  具体包括: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重要事项报告单,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违反任一项规定,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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