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和鸡拜堂的原因:
一是夫家父母因其儿子自少往南洋谋生,便在家乡为其择配;
二是夫家父母尚未生育男孩,就先行与其娶一小女孩为配,后或因男子出外谋生。
因此,在举行婚礼时,男子不在家,便取一只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一起拜堂成亲。成亲后,女子因男人长期不归家或在外另有婚配不归者,或中年逝世者,仍然固守孤房,守寡一世。
这种习俗,是在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着狐狸满山跑”等伦理道德下进行的,是盲婚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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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子便与公鸡成为终身伴侣,洁身自守,不许改嫁,从一而终。若有他念,即视为不守贞节,违反“三从四德”的道德观念。
更有甚者,个别女子如有与其他男人发生交往等越轨行为,便被视为大逆不道,而扣上“淫妇”等罪名,受到千夫所指,众口所责,被害死或受“宗规、族规”所惩罚,惨死于非命。
这些寡妇,至上世纪60年代,尚有少数人在世,她们用切身的经历,控诉着悲惨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