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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什么(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什么(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30 04:27:24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什么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为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而设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对环境质量、污染物的排放以及监测方法等作出统一规定。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必须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以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 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过程中,必须同时考虑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4. 排污收费制度:对企业和个人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收费,以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5. 许可证制度: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只有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才能从事污染物排放活动。

6. 限期治理制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限期内治理,治理达标后方可继续生产。

7.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对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企业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 清洁生产制度:通过提高生产过程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产生,实现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

9. 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对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的企业征收补偿费,用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

这些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促进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该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2.三同时”制度。 该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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