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分为13个大区。
1、法兰西第五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大区、省和市镇。法国本土划为22个大区、96个省、5个海外省、4个海外领地、2个具有特殊地位的地方行政区。全国共有36568个市镇,其中人口不足3500人的有3.4万个,人口超过3万人市有231个,人口超过10万的市有37个。自2016年1月1日起,大区整合为13个。
2、大区是最大的行政划分区,由大区议会(conseil régional)管理。大区议会每六年由直接普选产生,议会参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大多数事务的管理和财政拨款。每一个大区还有一位大区主席(préfet de région),由政府提名,他的任务为负责该行政区域的政权,例如统筹公共安全事务等。科西嘉地方行政区域的地位较特殊,跟一个大区相当,但拥有更多权力。
3、省是比大区低一级别的行政区域,每个大区包括数个省。跟大区相似,省由每六年直接普选产生的省议会(conseil général)管理和对其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事务进行财政拨款。各省是在1790年法国大革命中建立,标准之一是所有的公民能够在一天内到达专区政府所在地。省的职责范围经常与大区重叠。同大区相似,每个省有一个省长(préfet)管理行政事务。
4、每个法国省份又分割为数个区,驻有专区区长(sous-préfet),职责是辅佐省长的事务。
5、每个区再划分为选区,选区的角色实质上是提供一个选举基层网:在地方选举中,每个选区推选一名成员代表该区参与省议会。在城市区带,一个市镇通常涵盖几个选区;而在乡村地区,一个选区通常由一些小镇组成。因此主要行政部门一般集中于选区政府所在地。
6、市镇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最小的行政划分区,对应一个乡村或者城市。即使一大市镇涵盖了数个选区,也只属于一个省的区(arrondissement départemental)。市镇由选举产生的市议会(conseil municipal)治理,后者由市长(maire)主管。他们的权限不一,拥有自己的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