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为
(一)保密意识淡薄。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做好业务工作,保密工作与自己无关,存在 “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的错误思想。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忧患意识,加之单位内长时间没有发生过泄密事件,潜意识中认为泄密离自己很遥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三是一些机关单位对保密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停留在口头上,仅限于应付上级检查,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二)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保密人员配备不到位,很多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大多都没有配备专职保密干警,而是由办公室等人员兼职,都是半路出家或者中途改行,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有的对保密法规、制度一问三不知,使得单位保密工作漏洞百出,保密责任无法落实。二是保密设施配备不到位,如保密检查工具等相关保密设备,很多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院还在延用老旧版本,没有得到及时更换,给我们工作的开展形成一定阻碍。
(三)是保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很多工作都仅限于应付上级检查,存在上级严查的多做、一般查的普通做、不查的不做的现象,致使大量规章制度变成摆设,没有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