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高压电低压电的概念是相对而言的,低压电和高压电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由家电力公司发电力系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电压低于1KV称低压电;电压高于1KV及以上时称高压 。
对电厂发电和供电来讲,以6000V~7000V左右为界,以上的为高压电,以下的为低压电。安全电压是指加在人体上在一定时间内不致造成伤害的电压。一般环境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的“安全特低电压”是24V。
如果正常情况下,高压和低压相差30到40mmHg为合适,通常如果大于60mmHg或者是小于20mmHg,这都算是异常,应积极地将高压控制于135mmHg之内,低压控制于60mmHg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