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形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一种形态”主要讲的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