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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队长条件(驻村工作队员的最新规定)

驻村工作队队长条件(驻村工作队员的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4-04-16 03:19:52

驻村工作队队长条件

驻村工作队队长是由组织部门统一调配和任命,一般都是市县直属部门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乡镇班子成员,多数有农村丰富工作经验,年富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吃苦能受累,思想觉悟高,能和群众打成一片,遇到问题办法多,能化解怜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吃住在一线,具备这些基本可以了。

(1)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2)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有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结对任务的,每个单位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3)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确保选优派强。县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对人选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发挥选派力量的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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