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无证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