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统一方针:宋太祖实行先南后北的统一方针,陆续消灭了南方的割据政权,结束了中原和南方的分裂割据局面。
在军事上:解除禁军高级将领的兵权,牢牢控制军队,还控制对军队的调动,使禁军将领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经常调换军队将领,使兵不识将,将不专兵。
在政治上:(1)在中央,采取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防止宰相权力过大,在宰相之下设副宰相若干人,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政大权。(2)在地方,派文臣担任各地州县长官,为防止知州权力过大,实行三年一换的制度。(3)在各州府设置通判分知州的权力。
在经济上:取消节度使收税的权力,除各州留一部分用作地方必要开支外,一切由中央掌控,又陆续在地方设置转运使,将地方财赋收归中央。
实行重文轻武的政策(1)在文化上:注重发展文教事业,改革和发展了科举制,大幅增加科举取士名额,提高进士地位。(2)文官担任中央和地方要职,甚至主持军务,地位和待遇高于武将。
在宋朝的建立之初,宋太祖赵匡胤吸取先前朝代的教训,为了使宋国不再像五代十国那样短暂,他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比如他采取"杯酒释兵权"的做法,加强了对军队的控制;仿照唐制,在科举方面打破常规等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