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标示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即(1)警告标示牌;(2)禁止标示牌;(3)提示标示牌;(4)允许标示牌。
就其用途而论,标示牌又可分为永久性标示牌和临时性标示牌(携带式)两种。携带式警告标示牌可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上面的字迹必须鲜明、醒目。使用标示牌应注意标示牌必须由值班电工、维修人员来装拆。
携带标示牌(保存在配电装置、线路点和配电点内)应符合现场条件,其数量应与现行安全规程的规定相符。有无标示牌、标示牌的数量多少及其状态,应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变电所负责人和线路工区的领导人来检查,而整个企业的这一检查工作则由总动力工程师指定的安全技术员负责。
标示牌按性质分为4类7列:
禁止类:“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警告类:“止步,高压危险!”和“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准许类:“在此工作”和“由此上下”
提醒类:“已接地!”。
标示牌的悬挂场所规定如下:
禁止类标示牌应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施工设备或施工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柄上”。
警告类标示牌悬挂在以下场所:
① 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或门上;
② 临近工作地点带电设备的围栏上;
③ 在室外架构上工作时,挂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上的横梁上;
④ 已装设的临时遮拦上;
⑤ 进行高压试验的地点附近。
准许类标示牌悬挂在以下场所:
① 室外和室内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上;
② 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或固定扶梯上。
提醒类标示牌悬挂在“已装设临时接地线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