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教育不属于组织处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属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主要适用于有工作生活等方面有不良倾向或存在瑕疵的情形以及工作中有轻微失职失责的情况,由组织或单位领导出面进行谈心谈话,予以提醒或批评教育,防止因小失大,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