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利亚·蒙台梭利是20世纪闻名遐迩的意大利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0~6岁儿童教育法及其整个教学体系,是在半个多世纪的不断实验和探索中逐步总结、完善起来的。她那有别于传统教育的教学理念、对幼儿身心发展的精辟理解,既为教育领域带来了一场深远的革命,也让一种独特的幼儿教育方法让世人受益。
作为其教育方法的核心理念,无论是智力教育、感官教育,还是道德教育,蒙台梭利教育法都以尊重孩子自由的充分发展为基础,给予孩子独立成长的空间。相对于传统教育方法,蒙台梭利教育法主要有六大特点:
一,以人为本。不是像旧式教育那样,把个体当作某种被动的静止的物体来对待,采取填鸭式的教育,而是把个体还原为真实的活生生的人,充分重视每个孩子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观察去发现孩子的本能需求,这种需求在蒙台梭利看来,就是一个人的内在潜力。
二,尊重自由。这是蒙台梭利教育法以人为本的一个必然表现。孩子既然作为一个个鲜活的、富有创造性潜质的个体,就理应受到尊重,给予孩子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父母在其中的任务,只能是细心地观察,耐心地等待,然后适当地引导,决不能简单粗暴地干涉孩子的行为。
三,抓住孩子的“敏感期”。这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一个关键词。蒙台梭利强调,自出生之后到6岁之前,是孩子心智发育的关键期,它直接影响了孩子今后的发展。在这个时期,孩子的心智会在不同方面表现出敏感性,这种敏感性能够让孩子如同棉花吸收水分一般吸收外在世界的信息,包括各种图像、词汇、感觉等等,并形成一种智力结构,从而提高了孩子适应世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在蒙台梭利看来,这种敏感期现象也是幼儿“有吸收力的心灵”的一种表现。如果这一敏感期被错过,孩子在今后就必须花若干倍的努力才能做到相同的程度。蒙台梭利藉此希望父母重视这一关键时期的教育,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孩子的行为,发现孩子关键期的来临。
四,提供“有准备的环境”。这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另一个关键词。在蒙台梭利看来,要保证孩子的自由活动不沦为散漫,而导向积极的、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方向,就应该为孩子准备一个特别的“儿童之家”,在这里,孩子们被提供特别的物件,从而在玩耍的过程中满足了发展的本能需求,收获了知识和技能,丰富了感官能力,拓展了心智。
五,注重心灵教育。这种心灵教育与旧式教育所采取的方法完全不同,所建立于其上的基础也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蒙台梭利的心灵教育是属于蒙台梭利教育法整个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当孩子发展的本能需求得到满足,兴趣得到培养和拓展,感觉获得了各种训练,孩子的心灵教育在其中也就获得了实现。
简言之,蒙台梭利教育法中的心灵教育是孩子的一种自我教育。孩子的责任心、注意力、独立性、自信心等优秀品质,都是在这一训练中不知不觉培养起来的。而在旧式教育当中,心灵教育不是被忽视,就是缺乏真正的内涵,大多是死板僵硬的教条。
六,采取丰富而灵活的教学方法。蒙台梭利教育法不同于传统应试教育的地方表现在教学方法上的灵活,它不是管束孩子,不是照本宣科,让孩子循规蹈矩地学习,而是为孩子提供“有准备的环境”,让孩子从日常生活入手,充分利用这一环境,自动自发地投入学习,既收获知识,锻炼了能力,又感受到快乐,培养孩子内在的秩序感和纪律性。
蒙台梭利教育法虽然与人类学、心理学等人文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密切相关,理论性较强,但其指导方法也同样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它牢牢地建立在科学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之上,因而为阅读者提供的不只是具体操作或教育原则,还有整体的认识和方法论,它不是要求我们一定要完全按照它所说的去做,而是要我们从中有所领悟,从而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实践。对于为人父母者,能够在实践中领会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真谛,进而在育儿过程中生发出新的认识和感受。
蒙台梭利的自由教育是对传统教育的挑战,在强调儿童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强调让儿童在活动中得到发展的今天,自由教育仍有重要的现意义,那就是还儿童以尊严,使儿童独立自主个性获得充分发展。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彻底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观念,从儿童是被领导、被教育、被填充的对象,成人是儿童的创造者,并从自己跟儿童的关系角度来判断儿童好坏的传统误区中走出来,真正把儿童当作活生生的、独一无二的人来对待,在教育过程中真正确立儿童的主体地位。变儿童被动“要我做”为积极主动“我要做”,要给儿童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需要程度选择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的自由,给儿童“尝试——
一错误”的机会。总之,幼儿教师应充分尊重儿童的发展规律,让儿童在快乐的自由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寻求答案,使儿童在活动中学会思考,善于思索,培养开拓创新的精神,这也正是时代发展对人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