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2.质量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3.标准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4.材料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材料的计划、采购、检查、统计、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5.机械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机械的计划、安全使用监督检查、成本统计及核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6.劳务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7.资料员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移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八类人员是指:
1、一个家庭中,有家庭成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有赡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正式工作,人为的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
2、家庭拥有货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价值在3万元以上)机动车之一的;
3、家庭成员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商铺的,如果是国家政策统一安置的移民搬迁户不再此列;
4、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拥有饭店、宾馆、工厂、农场等经济实体,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如果是根据政策,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但家庭依然较为贫困的除外。
5、因为工程拆迁得到补偿,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6、家庭供养学生中,有高费择校读书或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的;
7、现任村支书、副支书、村主任、副主任等不能识别登记为贫困户,如若家庭确实贫困,确需登记为贫困户的,必须报经县级扶贫部门核实后方能登记为贫困户;
8、家庭整户长期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包括外出打工,经调查人员联系,联系不了或者经联系不愿回来参加核查识别的。 对“八类人员”要认真入户核实,并经民主评议确定是否纳入或清退,不得“一刀切”。 精准扶贫家庭成员都包括本身、60岁以上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