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十五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被扣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参加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2.在学习结束后,参加车辆管理所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
(1)考试合格:计分清除,发还驾驶证。
(2)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3)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注意事项
在同一计分一周期内,不能在违规。再被扣分;如果再被扣分,与这次的12分累计到24分、火灾由一次扣12分的,还要在经历上述情况。
1.在十五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被扣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参加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2.在学习结束后,参加车辆管理所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
(1)考试合格:计分清除,发还驾驶证。
(2)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3)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注意事项
在同一计分一周期内,不能在违规。再被扣分;如果再被扣分,与这次的12分累计到24分、火灾由一次扣12分的,还要在经历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