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长护险政策:
重度失能人员入住养老院等接受机构护理的,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0%,个人负担30%,即,每月报销约1470元,个人负担约630元;
在家接受居家护理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即,长护险每月报销1575元,个人负担525元。
需要说明的是,长护险定位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后的“第六险”,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不同于养老福利补贴政策,并不会发放现金补贴,重度失能人员相关护理费用,在长护险报销基础上,个人还需要负担一部分。同时,重度失能人员选择个性化、更高标准的长期护理服务,超出本市长护险报销范围标准外费用也是需要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