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合同附件应该怎么弄到合同里(合同附件必须附在原合同后边吗)

合同附件应该怎么弄到合同里(合同附件必须附在原合同后边吗)

更新时间:2024-04-27 12:49:07

合同附件应该怎么弄到合同里

合同附件可以列在主合同内容之后,也可以另签协议作为附件使用。

1、关于附件的约定,应当在原合同中注明,主要是要约定清楚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均等;

2、依据当事人协商确定要载明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哪些内容,附件条款的内容要点包括:

(1)与正文的呼应性。是指所有的附件均由正文命名而生。也同正文的条款相应配合,以对合同条款所描述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进行补充。例如,标的条款中有“技术指标详见附件”时,就必定会产生“技术指标附件”。当条款中有“具体程序和技术条件要求见附件”的说法时,就必然会产生“验收条件附件”;

(2)内容的翔实性。由于撰稿人为了将合同正文写得简明扼要,往往在正文中确定原则或目标。而具体的解释与措施则由附件来描述。这样合同中的某个条款就会扩展成一个独立的附件,附件的篇幅长短不限,只要求说清楚问题。这样,补充性的附件就显得更加具体、更加详细;

(3)描述的准确性。鉴于附件的技术性、政策性和金融性。当有文辞类附件对合同中的术语进行定义时,对附件内容描述的准确性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合同附件的准确性是必须充分予以重视的,有时比合同正文的准确性还重要。因为当合同的条款引证附件时,合同条款“正文”的准确性是依附于附件的准确性的。没有附件的准确性,合同正文的准确性也不复存在;

3、最后,合同附件也是需要合同当事人的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百九十条 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附件是作为合同文本的一个补充性材料,如果有要放在合同的最后。不能放在合同中间,附件就是附加材料,所以归档合同最后就行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