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是以驾照“初次领证时间”为准。比如是2013年8月8号领证,这就意味着您是每年的8月8号分数清零。也就是说,每年的8月8号起到次年的8月7号23:59:59是一个计分周期。
扣分是按扣分时间计算,不是按违章时间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您6月8号违章了,您9月8号去处理,分数记在9月8号的。
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计分予以清除;计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计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也就是说,记得处罚后,赶紧去缴纳罚款。
驾驶证扣分周期满,是按初次领证的日期开始算的,记分周期的算法:
1、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达到12分的,将所有罚款交清后,系统会在记分周期结束日零时,将所记分值清零,否则分值累入下一记分周期;
2、如果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A、B类驾驶证记满12分的,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记录,限持证人3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业务)。否则你的爱证将被停止使用;
3、驾驶人没有违章的话,驾驶证的分值为零。驾驶证的分值是按累加的计算方法而记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所记的分值累加而得出的总分值不能满12分,否则要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分值才可清零,如果一个周期内累加分值满24分的,要增加考科目三考试;
4、持A、B类准驾车型记录的驾驶证记满12分的,除考试法合格清分外,驾驶证的最高准驾记录将被注销,30日内到发证车管办理驾驶证降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