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高新区内单位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进行初始申报,申报通过后,填写《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审核
初始申报通过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石家庄国际人才城进行初审:
1.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2.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公务员可提供报到证或有组织部盖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最近一个月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单和工资明细单;
5.与申领人才绿卡相关的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6.对从市外引进的原来已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在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情况;
7.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在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税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仅用于人才绿卡申报”并由申报人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初审通过后,由石家庄国际人才城出具《人才绿卡审核介绍信》,申报人携带《介绍信》以及《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一式三份)到石家庄高新区工委组织部进行审核盖章并出具《受理人才绿卡通知单》。
申报人携带全部所需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报送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人才绿卡服务窗口进行审批。
1.社保缴足三个月即可开始申请
2. 打开“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申请平台”进行注册,填写B卡申请表;
3. 在“河北社会保险”公众号下载“河北省社保权益单”APP,注册并打印社保缴纳证明;
4. 准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及学位证、劳动合同全部页扫描版、社保证明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材料一并上传系统;
5. 系统审核通过后,将上传的材料重新打包一份发至邮箱,注意保持所有材料格式一致,如均为pdf文档;特别注意,审核通过后,提示要打印表单,
6. 等待公示完毕,待制卡完成邮寄过来即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