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为以下几种:
1)提供建筑服务
我们需要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备注栏要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果内容比较多也可以另外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
肯定有人会问: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什么呀?
——要备注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也是一样,要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差额征税的发票
要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同时这种发票开具不要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保险发票
有的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要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这个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电票备注信息的格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票据的基本信息,如票据号码、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等;
2.交易双方的相关信息,如出票人、收款人等;
3.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交易金额、货物或服务的描述等;
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如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备注信息应简明扼要、清晰明了,以便于交易双方理解和确认。同时,为了保证备注信息的有效性,建议在电票上使用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化的词语,避免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