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句话是:寻找过去所做的标志。
语出于《桃花源记》。其中志在文章中是一词多义:1、标志,名次;2、做标志,动词。
“寻向所志”的“志”:动词,解释为“记”或“做标记”。(其实跟前面“处处志之”的“志”字并无不同)。只因为“所志”的“志”前面加了个“所”字,合起来才成了名词性的“所字结构”,即:所+动=名。许多人误把“所志”的“志”当作名词,是没有弄清“所字结构”之故。
又如,《桃花源记》里还有“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成语有“随心所欲”、“千夫所指”、“所作所为”等,其中“所”后面的字均系动词,它们与“所”一起才构成了名词性的“所字结构”。
“寻”找前进路线方“向,所”用主观作的标“志”,不是用无记名投票(投足)决定的道路,而不准改变主观意志标志、提不同意见("豕),是违背法则(辶),“遂”心所欲,“迷”失方向的大“迷”惑,“不”能以这种守旧不变,重“复”走死路,不创新的死做法,去得到正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