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是由县级的公安机关来进行决定,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有关的法规,来对车辆与行人在道路上通行,还有其他和交通相关的活动所制定,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者是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
一般情况下,是在集会游行、大型的运动会、道路桥梁的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的警卫任务等情况下,才会对交通行为实行一定的限制,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在实行交通管制以后,市民要遵守管制的通告,并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交通管理中的交通管制所适用的条件,在遇到自然灾害、恶劣的气象条件,或者是重大的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到了交通安全的情况,在采取了其他的措施之后,但还是难以保证交通安全的时候,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需要在现场来设置警示的标志、指示的标志等,做好交通指挥和疏导的工作。
当地政府批复交通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