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于1998年8月4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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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于1998年8月4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