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虽然对河豚早有“禁食令”,但却未禁止养殖。 河豚鱼养殖属于农林和渔业部门管理,流通环节属于工商部门管理,消费环节由卫生部门监管,大家各管一块,无法从产业发展、消费者角度通盘考虑问题,导致养殖环节光明正大,流通环节半遮半掩,消费环节偷偷摸摸。
国家对河豚的禁令并非一刀切。早在1993年,卫生部就成立了“河豚安全食用协作组”,组织专家探索安全食用河豚的办法。1998年,经协作组同意,卫生部法监司发文,中国海洋大学水产系教授宫庆礼在青岛开办了一家河豚酒店,公开销售野生河豚佳肴。卫生部在上海、大连、扬中也设立了“试食点”。几年下来,部分试点城市已办起“河豚文化节”。
不犯法。虽然对河豚早有“禁食令”,但却未禁止养殖。
典型的淡水豚,主要特征为:一、拥有明显的额隆(向前隆起的圆形额部),是传播并接收回声定位信号的器官。河湖相比海洋更加污浊,能见度低,淡水豚类活动时极度依赖回声定位功能,进化出了比一般海豚更加发达的回声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