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驾驶证扣分的审验流程: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需要参加检查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没有记满12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未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暂停、注销、吊销或者吊销的情况;
3、必须由本人到市(区、县)交警分局(大)队车管所(部分地方可在线学习)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经学习教育后,驾驶员在驾驶员检查教育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领取接受教育的凭证就行了。
持有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就近车管所参加年审。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给予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