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
1.提出申请:产线作业员提前7日(师级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向单位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2.逐级签核:经主管同意后至部门助理处领取离职申请单并逐级呈签,签核完成后交至部门助理处系统录入进行系统签核,系统签核完毕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3.交接手续办理:员工本人依系统最后工作日的当天及次日,携带厂牌至加工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视为自离)。
派遣工:
1.提出申请:员工提前7日向驻厂干部及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2.逐级签核:经同意后联系驻厂老师领取离职申请单,填写完成后由课级主管初核并确认最后工作日、厂部级主管核准
3.交接手续办理:①员工本人于最后工作日当天及次日,携带签核完成之离职申请单、厂牌至单位助理处办理 (逾期未办视为自离)②单位助理回收离职申请单、厂牌并发放放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