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到大陆需要办理《港澳同胞回乡证》。若当事人属于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也可申请领取《入出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香港居民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须交验居住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
法律依据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 居民携带本人 身份证 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 不满14周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 法定监护人 陪同。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
第三步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 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申请人将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第四步交费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须知》
申请程序、材料 (一)领取申请表格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申请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窗口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也可上网打印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表格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求真实、清楚、整洁,并将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表注明的相应位置。 (三)提交申请 首次申请,申请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申请表,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提交与赴香港或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并回答有关询问。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受理后发给的《回执》,按预约领证时间,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