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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担任管理人(什么人不能担任企业的管理人)

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担任管理人(什么人不能担任企业的管理人)

更新时间:2024-04-03 02:45:24

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担任管理人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执业证书是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的书面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曾被吊销执业证书标明执业者在执业过程中,曾经因为实施违法行为而被处罚过,此时不得再担任管理人。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包括债务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债务人的出资人等。  (3)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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