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1、越位时机:
足球比赛中,进攻方的一名球员向防守方底线方向出球(并不单指的是向球门方向),包括传球和射门,在他出脚的一瞬间即为越位时机。
2、越位位置:
足球比赛中,进攻方无球队员所处的与防守方底线平行的平面与底线之间没有防守方球员(守门员除外),这名进攻球员所处的就是越位位置。
3、越位行为:
出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在越位时机出现后所做的任何可能干扰皮球运行或干扰防守球员判断的行为都是越位行为。具体的越位行为基本上有这么几种:接球、接球并射门、接球并传球、干扰球的运行路线、在足球附近干扰防守队员防守动作、在守门员扑球后接球或补射或传球、干扰守门员视线。
当这三个要素全部出现时,即为越位。当足球场上出现越位时,应立刻停止比赛,并由防守方球员在越位球员所处的位置发间接定位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