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可分为1、2、2B、3、4、4B、5、6、6B等9个等级。
划分依据是:抗力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十九条: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不同的防护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国家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第二十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