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税商品如下: 海关还对以下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商品。
居民旅客携带上述不予免税的物品入境时,需按规定缴税。
iPad目前市场售价约4000元,并未超过海关2007年72号公告规定的5000元限额,海关人员解释称,iPad被归为电脑,属必须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 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