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unk是节奏热烈、奔放、骚动、让人舞动的音乐。
2.Funk是强劲的鼓、带有风骚律动感的贝斯、细碎紧凑的吉他,还有极具热情的演唱。
3.Funk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由美国非裔创造出的音乐。
4.Funk混合了Soul、R&B、Jazz元素,弱化了旋律与和声,以更强烈激昂的节奏律动让人舞蹈起来,其打击乐不时出现的「骤停」感、贝斯的线条感及跃动感,是它的标志。
5.配器上Funk会使用电声三大件,每一部分都特征鲜明。
6.Funk沿袭了Soul、R&B等等曲风的演唱风格,大量即兴、转音,很「Soulful」,也常出现Call&Response;相比下Funk往更狂野的方向发展,也更弱化旋律,甚至常有连说带唱、嘶喊的出现。
疯克音乐(Funk)也称放克音乐。作为连接传统“灵魂乐”(Soul)和早期“迪士高"(Disco)的过渡音乐。“疯克音乐”是R&B最为节奏化和现实化(偶然也会有些狂野和实验)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