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金榜”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是状元、榜眼、探花,第四名,第五名都被称为传胪。
在明代以前,对科举考试中的第四名、第五名没有特别的称谓。 从明代开始,人们把获得二甲第一名即第四名和获得三甲第一名即第五名的举子都称为传胪。
1.状元,2.榜眼,3.探花,4.传胪,5.进士。
上传语告下称为胪,传胪即唱名之意。
明代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甲、三甲第一名为传胪。至清则专称二甲第一名(殿试第四名)为传胪,殿试前三名则依次称为状元、榜眼、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