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消耗量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规定消耗在单位产品上的劳动、材料和机械的数量标准。定额消耗量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要素合理配置的条件下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配置资源、满足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定额消耗量通常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三个方面的消耗,可以用于计算成本、制定计划等方面。
定额消耗量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为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质量合格的建筑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平整场地中的清单中的量是建筑物首层的净面积,不包含外延两米的面积,定额的面积是外延两米的面积,也就是首层建筑面积+2*建筑物外墙外边线+16。
消耗量定额与传统概念的预算定额的主要区别: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体现了工程计价“量价分离”的原则;而传统的预算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量价合一”,不利于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的形成。
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投标企业没有企业定额时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参照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