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明显阶段性:从发展早期、共和时期到帝国时期,不断完善。
(2)形式可分成文法和习惯法;结构可分公民法和万民法。
(3)核心内容:保护私有财产,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遵循原则为自然法思想(理性、自由、平等、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