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
白银案是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因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由于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且嫌疑人有逃避侦查的行为,符合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时效期限延长”条件,不再受二十年追诉时效的限制。以此类推,白银案实施的九次犯罪均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