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
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
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
(《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
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
(《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陈涉世家》)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