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检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一、请勿携带枪弹类。
二、请勿携带以下爆炸物品。
三、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内,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