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1931年管理过,
江门原属新会管辖,1902年,江门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并设置海关,城市迅速发展,政治地位得到提升。1925年定为省辖市,1931年撤市建制,复归新会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1月从新会县析置江门市,后又分属粤中行署、肇庆专区、佛山专区管辖。
改革开放后,1983年江门市升格为省辖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下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阳江和阳春等7县(1988 年,阳江、阳春分出另设地级市)。
1992年4月至1994年2月,台山、新会、开平、鹤山、恩平五县先后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建制 ;2002年9月,新会撤市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