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4〕5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不一样,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4〕5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