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凡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获得甲组单打、双打和混双第五至第八名,乙组各单项第三至六名的运动员;
2、在全国业余体校比赛中,获得甲组各单项第二至第六名,乙组前两名的运动员。
3、在省直辖市(专区、直辖市的区)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各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举办的比赛中,获得单打、双打、混双前六名,团体赛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双打、混双前三名,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少年比赛各单项冠军的运动员
一、参加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青少年比赛,并且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或者是团体赛夺冠的成员。
二、在全国少年羽毛球比赛中,单项比赛排名第二到第六名的人员。
三、全国锦标赛中,在甲组获得单项或混双的第五名到第八名,在乙组中获得单项或混双的第三名到第六名。
羽毛球这项运动是由英国人发明的,于1918年传入我国,在1959年的第一届全国奥运会中,羽毛球成为了一项非常受欢迎的运动。
我国的羽毛球运动员崛起于1987年的世界羽毛球锦标赛上,当时的中国队拿到了五个单项冠军,与印尼、韩国成为了世界三强,在2004年,林丹以一己之力让国羽走上了世界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