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烛可以过地铁安检,蜡烛不是禁带物品。
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和动物进站,违反规定者,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一)重量、体积超过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的物品;
(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犬只、活禽等可能妨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四)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其他易污损设施、易损伤他人的物品;
(五)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
扩展资料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或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移动、遮盖或损毁各种标志设施、测量设施;
(二)故意干扰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讯频率;
(三)拦截列车、阻断列车运行;
(四)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安全装置;
(五)采用妨碍、破坏车门、屏蔽门开关功能或其他方式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正常工作;
(六)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工程车、轨道、通风亭、接触网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投掷物品;
(七)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修建影响行车视线的建(构)筑物或种植有碍行车视线的树木;
(八)擅自进入轨道、桥梁、隧道、通风亭或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九)翻越或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闸机、列车、安全门、屏蔽门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十)强行上下车;
(十一)在车站、列车车厢、通风亭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点火;
(十二)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十三)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或运营安全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