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广州设立粤海海关作为管理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机构。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粤海关税务司在现关址正式建立公署。
清代粤海关在行政系统上是户部所属的一个征税机构。它不仅负责广州一口对外贸易的管理,而且负责广东全省沿海水道贸易的管理。不仅征收对外贸易的关税,而且征收国内贸易的商税。粤海关除了设在广州市内的省城大关之外,还在全省沿海各地辖有许多关口。按其职能的不同,这些关口可分为三种类型,即负责报关登记,填写税单和收纳税课的正税口与挂号口,以及负责检验进出口船只与货物,而不收纳税课的稽查口。
挂号口和正税口一般归就近的正税口统辖。